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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海建 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日前稱,調查組將對浙江張高平叔侄冤案的原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并將據此嚴肅追責。去年3月26日,張高平和張輝叔侄倆被宣告無罪釋放,回到了闊別十年的家鄉。一年過去了,“叔侄出獄一年各買寶馬車,侄子年入20萬”。(4月15日《鄭州晚報》) 日前,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在接受國內媒體采訪時表示,歙縣
張氏叔侄冤案已經得到糾正,國家賠償也已經全部到位。兩人共計獲得221萬元的國家賠償金。
如果張氏叔侄過得不好,關切他們的命運,也就是關切權利的命運;如果張氏叔侄已經開始步入新生,最好的尊重就是莫要打擾他們的寧靜。他們能工作、會生活,不必遭遇歧視或成見,這就是最好的安慰。輿論在眼下要做的,也許并不是細究張氏叔侄今時今日的生活隱私,而是記住這起冤案,讓司法制度與法治進程真正吃一塹長一智。在2014年的兩高報告中,提及糾正冤假錯案,不約而同都點到了張氏叔侄冤案。當此背景下,糾錯程序就不能止步于只是公開賠償環節而已。
好在冤案問責已經啟動,但是,眼下的這個“全面調查”,還是讓人多有疑問:一者,數日前,浙江省高院院長齊奇表示,當初制造歙縣張氏叔侄冤案的相關責任人已經被組織“內部問責”。既然調查組還在全面調查,相關責任人又憑什么被“內部問責”?二者,2013年4月9日,時任浙江省政法委政治部副主任朱巧湘稱,調查組將對“二張”錯案原辦理過程中公、檢、法各部門辦案環節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調查,并將根據調查情況,嚴肅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一年過去了,難道還沒開始“全面調查”?還是這個“全面調查”就是個有始無終的事情?
在法學界看來,“張氏叔侄強奸案”是具有風向標意義的案例,因為在這起案件的重審中啟動了非法證據排除程序,這讓早在1996年就被寫入刑訴法的“疑罪從無”有了更實際的意義。正是從這個意義上說,張氏叔侄冤案更具有標志意義——嚴防冤假錯案,固然有很多事情要做,但冤案問責透明化,這個第一步都邁不出去,后面的路,又如何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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