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之如 作
? 近日,首屆全國壁畫大展剛“進入倒計時”,就有某學校表示愿意贊助 20萬元,但有個“小小要求”:希望獎項能根據他們指定的給,包括大獎,這個要求遭到了大賽組委會的拒絕。
說是“小小要求”,其實并不小,那只是策略性的話,說穿了就是想用這些錢“擺平”評委會。當然,校方不會做虧本買賣。俗話說,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此次甩出20萬元,到時候收益的可就遠不止這個數。試想,出自該校的作品榮膺全國首屆壁畫大獎,這可是一筆永遠享之不盡的無形資產,校方不但可以因此在評優(yōu)升級中大大增加勝算幾率,而且每年可利用其帶來的巨大影響來為招生造勢,說不定還能提高收費標準和擴大招生人數,這可是一本萬利的事。
文藝腐敗現象為什么越演越烈?主要原因當然是與一些專家評委不講道德、利欲熏心有關,但與一些地方和單位的考核“惟獎是瞻”的評價機制也有關。一些單位憑實力競爭不過人家就難免要在別的地方耍點手段,譬如送錢送物,再如假贊助之名行交易之實,千方百計將大獎贏到手。在這樣的背景之下,各類參賽評獎最終淪為“評獎腐敗”就不奇怪了。 □王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