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北方
沒有向組織報告擅自出國;組織要求回國說明情況及接受調查,一概拒不配合……這是廣東省國資委原主任劉富才干的事。之所以如此強硬,他是有自己想法的:我當這么大的官,你們要調查的那些事都不叫事;要查,每個人都有事,比我事大的也有,紀委該先查他們才是。(11月10日澎湃新聞) 從本質上來講,“有比我事大的”思想背后,是一種嚴重的官僚主義。一些干部認為,官大了,權力也大了,偶爾違規不算什么,這是對黨的服務目標與行政原則的嚴重背離。況且,小打小鬧的違法違紀行為若是形成了習慣,這樣的官員離重大違法違紀又能有多遠呢?“有比我事大的”心態事實上也是一種比壞思維。官員一旦有了這種想法之后,必然會降低自身要求,忘記以好官、清官為榜樣,從而不知不覺地向贓官與貪官看齊,最終必然在違紀違法甚至腐敗犯罪的泥沼里越陷越深。
官員一旦逾越了界線,違法違紀不分大小,性質都是一樣的。同樣的道理,官員只要伸了手,不管貪的是多是少,都是與人民為敵的腐敗行為,都是要被人民唾棄,要受法律懲處的。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www.aiborain.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