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海英
以房養老政策在經歷了一年的醞釀后終于呱呱落地。記者7月16日從推出這款產品的保險公司獲悉,上月底,有兩戶廣州籍老人簽署了以房養老合約。至此,四大試點城市北京、武漢、上海和廣州都找到了接受以房養老的客戶,共有22戶家庭獲得承保。(7月17日《羊城晚報》) 以房養老試點一年,全國只有22戶參與,原因何在?客觀來說,以房養老剛推出,很多老人不知道、不了解,更不可能立即改變傳統觀念。主觀來說,由于相關政策設計不合理(比如門檻偏高),目前僅有一家保險公司參與;由于保險公司產品設計也不成熟,市場認可度自然較低。筆者以為,剛試點一年的以房養老更像一個“嬰兒”,必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要想讓這個“嬰兒”長大,還需要制度呵護。
2013年出臺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只是簡單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2014年保監會出臺的《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只是指導意見,仍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制度。在這種情況下,不但保險公司比較謹慎,很多老人也會有顧慮,因為各自的權益缺少制度保障。
而對于以房養老這種“倒按揭”,在新加坡有立法,在美國有《反向抵押穩定法》。因此,我國在試點以房養老的基礎上,還需要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可以借鑒新加坡與美國的經驗,為“倒按揭”專門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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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