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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利權 日前,一篇名為《少年不可欺》的文章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流傳,發帖者為一位名叫Niko Ed-wards的19歲少年,其在文章中稱自己團隊的創意被優酷竊取用來為陌陌拍攝商業廣告片。針對《追氣球的熊孩子》侵權事件,優酷方面12月1日下午回應稱,出于對原創的保護和尊重,公司公開表示歉意。優酷還表示,目前已經撤下了這條視頻,公司將承擔所有責任,對涉事的年輕員工進行批評教育。(12月1日人民網) 在聲勢浩大的輿論推動之下,優酷公司終于表示了歉意,不過其道歉聲明看起來更像是“撇清責任”:優酷制作的視頻與Niko團隊原著相比,僅僅是視頻標題“重合”,故事脈絡“類似”,地球圖片“重合度較高”,參考的是美國短片,按照現有法律尚不能確認是否侵權,但是出于“對原創的保護和尊重”,可以向Niko團隊道歉,并對涉事員工進行批評教育。總而言之就是“我們沒錯,法律也幫不了你,就這么算了吧”。優酷公司避開“抄襲”不談,而將問題歸咎于年輕員工及合作流程,于他們看來整個侵權事件不過就是一個誤會。
然而,此次侵權事件雖不一定是優酷公司的集體行為,但是如果員工可以心安理得地去“抄襲、欺騙”,是否可以折射出優酷公司甚至整個版權環境的“不正風氣”?之前Niko的那篇《少年不可欺》能夠引爆朋友圈,不外乎兩個原因,一是掰手腕兒的雙方力量對比懸殊,一方是沒有任何背景的19歲少年,一方是互聯網行業的“巨頭”,自然會引起輿論的極大關注;二是少年與“巨頭”的較量,其實就是正版與盜版的角力,是創作與剽竊的抗爭。與其說優酷公司以大欺小的“侵權”犯了眾怒,倒不如說這是公眾不滿于“抄襲”猖獗的一次爆發。
這些年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壯大,特別是互聯網行業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創作者擁有了表達才華的機會,然而對于創作者們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卻沒有隨之鞏固,常見的便是“盜版”現象隨處可見。不僅消費者不尊重創作者的勞動,不少創作者也隨意竊取其他創作者的勞動。比如,許多互聯網媒體隨意使用傳統媒體的原創內容,卻不征求創作者同意,更不支付任何費用,前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今日頭條事件便是如此。優酷公司員工欺負少年也罷,今日頭條免費“搬運”新聞也罷,不過都是版權環境惡化的投影。
Niko的那句“一個19歲的普通少年怎樣跟這些行業巨無霸抗衡呢”,喊出了處于弱勢地位的創作者的無奈,也道出了知識產權保護的疲軟。特別是這些年互聯網的發展讓知識產權保護面臨新的難題,比如網絡知識產權保護立法滯后、侵權成本低、取證困難、維權成本高等。但是倘若原創得不到保護,創新從何而來?每一個創作者都是“不可欺的少年”,這一方面有賴于相關部門完善法律體系,加大監管和執法力度,另一方面也需要每一位遭受侵權的創作者,像Niko那樣勇敢地站出來,以“少年”之軀同強勢的“巨頭”較勁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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