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利權
教育部日前就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將《中小學生守則》和中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合而為一,把70條規范濃縮成“愛祖國、愛學習、愛勞動、講文明、講誠信、講法治、護安全、護健康、護家園”九大準則,刪除了之前備受爭議的“見義勇為,敢于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等內容。 教育部此次“修訂”可謂大刀闊斧,不僅將之前的《守則》和《規范》統一為新的《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而且刪除了許多不合時宜甚至毫無必要的內容,以用詞更為準確、時代感更強的內容取而代之。比如,建設法治社會的大背景之下,“講法治”成為單獨的一項,向中小學生灌輸法治觀念;十八大以來中央政府力推“生態文明”,便出現了“踐行垃圾分類、低碳環保生活”這樣契合時代主題的內容。
《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雖然亮點頗多,但最引人注目、最令人期待的,恐怕還是“見義勇為,敢于斗爭”不再作為中小學生的行為規范。見義勇為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而美德的傳遞需要每一代人的體味和踐行,許多人相信“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培養一個人的優秀品質尤其如此,于是在這種教育觀念的指導下,現行的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都有“敢于斗爭”的內容,特別是《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明確提出“見義勇為,敢于斗爭,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
然而作為一個邁向現代化的國家,我們必須教會未成年人遠離危險境況,而不是“鼓勵”他們將自己置于危險境地。現實生活中已經有太多的孩子,因為盲目見義勇為或者不懂得如何見義勇為,而遭受不必要的傷害甚至失去生命。人人都有“見義勇為”的美德固然令人欣喜,然而對于年齡不大的中小學生而言,讓他們學會如何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顯然更為迫切和必要。《中小學生守則(征求意見稿)》中“護安全”一項,包含“防溺水不玩火,會自護懂求救,遠離毒品,珍惜生命”等內容,傳遞出重視學生安全教育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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