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9月29日訊(記者 張永平 通訊員 劉琳)《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
汽車三包”)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消費者維權“有據可依”。不過,嵐山工商分局提醒廣大消費者,盡管“汽車三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護消費者的權益,但消費者還需要注意要遵守一些
細則,不然“三包”就與您無緣了。
私自改動的車輛。如今,有許多車主希望為車輛進行個性化、甚至性能改裝,但在汽車三包規定中規定,“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但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而造成損壞的,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
不在指定維修站做保養。“汽車三包”還規定,“因消費者未按照使用說明書要求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經營者可以不承擔三包責任”。這意味著,消費者如想被“三包”保護,就必須在汽車三包期限內去官方指定維修站進行定期保養,如果車輛說明書內再規定不允許車主自帶保養材料,那么消費者別無選擇,必須在4S店進行維護保養,而在養車成本方面勢必會更高。
還需注意的是,如果車輛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選擇“換車或退車”后,并不會拿到購車發票上顯示的金額。因為“汽車三包”規定,除符合免費更換、退貨條件外,如果消費者選擇更換或者退貨的,應當支付因使用汽車所產生的合理使用補償。
超出包修期和“三包”期限。“汽車三包”的第十七條中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駛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駛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為準。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
工商部門提醒廣大車主,要對維權過程多留心,要按照三包的規定去做,保管好購車發票和“三包”憑證,對在“三包”有效期內進行維修的汽車要保管好維修記錄,以便在維護自身權益時提供有效證明。
同時,工商人員提醒,消費者在汽車消費中應當注意以下事項:消費者購買汽車時,應仔細了解廠家或經銷商的各項售后服務承諾,不要輕信代理人或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一定要簽訂書面購車合同或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對所購車型、配置、顏色等要有明確表述;辦理落戶掛牌、車輛保險等手續要多方核實,對汽車銷售商推薦的代理商及保險公司,只作參考,并非唯一選擇,遇有糾紛時,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或向消協投訴解決。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