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網6月18日消息 今天,記者從
青島市人社局獲悉,自2013年第二季度起,全市將統一調整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標準。對符合條件的7類
靈活就業人員,統一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目前,市內三區受益群體達12765人。
據了解,此次補貼范圍包括經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不含協保人員),在戶籍所在的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進行了靈活就業登記, 且從事下列服務項目的靈活性就業人員:家政服務,鐘點勞務,保潔服務;嬰幼兒看護,養老看護,病人看護;小學生接送服務(不包括出租車接送),為中小學生提供小餐桌服務;房屋修繕,水、電、煤氣管道維修,家電維修;早、夜市經營服務;修鞋、理發、縫紉、干洗服務;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市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服務項目。
上述靈活就業人員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且以青島市最低繳費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為自2013年二季度起,對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全市統一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標準給予社會保險補貼。符合條件的靈活就業人員,除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對此前已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人員,領取期限與原標準享受期限合并計算。
據介紹,對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辦法,每季度申報和發放一次。初次申領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應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填寫《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補貼申請表》,并提供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就業失業登記證》等資料。 經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中心初審后,報區(市)及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發放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如靈活就業人員從事的靈活就業項目、家庭住址等發生變化的,要按規定重新提報以上資料。繼續從事該項目的,享受補貼期間不需再次申報。目前,市內三區享受靈活就業
社保補貼12765人。
半島數字記者
孫貼靜 [編輯: 董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