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宣華華
堵車?征收擁堵費,提高停車費!污染?征收汽車排污費、垃圾處理費!高房價?開征房產稅,提高二手房出售個人所得稅…… 面對越來越多的公共管理難題,收費正成為一些地方醞釀實施的藥方。(3月4日新華社) “公共
管理靠收費”現象的背后,“懶政”只是錯綜復雜的成因之一,關鍵癥結還在于
部門利益。絕大部分公共政策的提出和起草,是由相關責任部門牽頭進行,再經過一定范圍的征求意見和討論修改,最終公開發布實施。在這一過程中,起草單位不可避免地會顧及部門利益,為本部門擴權增收打下“埋伏”。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財政增收的目的,通過收費返還或獎勵等形式,為有關部門增加“工作經費”,甚至直接發放各類津補貼,自然會刺激“以征代管”、“以罰代管”等不良傾向。
面對“公共管理靠收費”的痼疾,假如不能祛除部門利益在背后興風作浪,各種既省事又討便宜的“經濟杠桿”就必然會屢遭濫用。從長遠來看,需要從公共政策制定出臺的源頭進行矯正,既要進一步增強政策制定的公開透明度,并切實保障公眾對政策制定的話語權,也要更好地調動和發揮市場力量,鼓勵非官方機構進入政策研究起草,盡可能排除部門利益的過多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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