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包裝的描述,2015年10月份該產品就已經過期。圖片由孫先生提供。
產品麻辣腌漬翅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5年4月份,保質期為冷凍保存6個月。圖片由孫先生提供。
大眾網青島2月22日訊(記者 蔣甜)近日,青島正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的員工孫先生(化名)撥打大眾網熱線80902818反映,春節前,單位給員工發放禮盒作為福利,沒成想禮盒內大多數產品已過期。對此,青島正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副總經理范強表示,禮品盒上的生產日期打錯了,為節省成本,就發給了自家員工,產品本身并未過期。
孫先生是青島正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的一名員工。春節前夕,單位要求每名員工購買兩盒自產的食品禮盒,每盒88元。“每位員工都要買,職位高的買的更多。”孫先生告訴大眾網記者,按照要求,員工需要買2盒,科長要買5盒,經理要買10盒。孫先生認為,這種任務指標讓自己的員工“內部消化”,非常不合理。但迫于無奈,他也按照要求購買了禮盒。
被強迫購買禮盒,孫先生半推半就地接受了,但之后發生的事情,孫先生再也無法忍受。在購買的禮盒之外,青島正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給員工又發放了兩盒自產的食品禮盒作為福利,孫先生拆開其中一盒發現,一袋標注為麻辣腌漬翅的產品已經過期近4個月。“另外一盒我已經送人了,不知道有沒有過期產品,但這不是個例,我問過其他的同事,他們的禮盒里面也有過期的產品。”孫先生說,一個禮盒內摻雜著多包過期的食品,這種故意發放過期食品的行為, 讓他很是氣憤。 “這樣的食品讓自己的員工吃,吃壞了身體算誰的?”
從孫先生提供的資料上看,大眾網記者發現禮盒外包裝印有“非賣品”字樣,其中“問題”產品麻辣腌漬翅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5年4月份,保質期為冷凍保存6個月。按照包裝的描述,2015年10月份該產品就已經過期。
2月22日下午2時許,大眾網記者采訪了青島正大農業發展有限公司城陽分公司副總經理范強。對于給員工發放過期食品和強制購買雞產品一事,他表示并不清楚,馬上給予落實。“發放的福利我也有,有沒有過期我不清楚。”范強稱。
下午4時許,范強答復稱,包裝生產日期打錯了,本應該銷毀,但為節省成本,就用了這些包裝袋。“產品本身沒有過期,之前給員工下達過通知,可能有的員工沒有通知到。”
而對于強制購買雞產品一事,范強表示,“出于自愿原則,讓員工購買禮盒,每份便宜10塊錢。”這樣做實際也是變向讓員工自行銷售,增加利益。對于根據職位高低相應增加購買數量的情況,范強說,員工最多可以購買2份,按照職位高低都有“限購”,員工買2份就能“賺20元”。
對于青島正大發放過期禮盒一事,大眾網記者采訪了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管理處,工作人員說,內部福利屬于贈品性質,且包裝盒上也有非賣品字樣,并未在市面流通,也沒有產生交易,目前沒有法律對此類事情進行約束。“若真是發放過期禮盒給員工,雖無具體法律約束,但還有道德層面的約束。”
另外,北京市大成(青島)律師事務所隋鵬飛律師說,企業不應強行向員工攤派購買任務,若存在此事,可向勞動社會保障中心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