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王學義
3月5日,著名演員馬麗發微博稱,她在深圳某超市遭一名男子性騷擾,在保安協助下報警。馬麗還公布了該男子照片,其中雙眼位置用馬賽克擋住,并表示:我不想沉默。有人贊同馬麗的行為,認為女性受到性騷擾后不能沉默,但也有人質疑馬麗侵犯了男子的名譽權。(3月6日《北京青年報》) 三八婦女節即將到來之際,馬麗一石激起千層浪。曾在電影《夏洛特煩惱》中扮演女漢子“馬冬梅”的她,現實中也展露剛強一面。她在微博中寫道:“當他的手碰到我的時候我瞬間蒙掉了,有幾秒鐘我在想,是默默地讓他走掉,還是當眾指出他的惡行。如果不說出來,不知他這種變態還會繼續騷擾多少女性。”“這樣的人太多了,大部分女性都會選擇沉默,但是我不想沉默!”
從字里行間看,這是一起性騷擾事件。馬麗所表露的想法和反應,很多女性在受害后都曾有過。只不過,馬麗勇敢說了出來。她的表態傳遞出一股正能量,能讓其他女性再有類似遭遇時更勇敢,更主動地捍衛自己的權利。
當然,因為事發超市角落沒有攝像頭,事件面臨證據缺失。最終是否認定為“性騷擾”,還需要警方下結論。如果最終認定為性騷擾,那么女方公布男子照片便屬正當合理。而如果性騷擾無法認定,就可能涉嫌侵犯名譽權。但無論如何,這一事件都讓人們重新聚焦性騷擾問題。性騷擾是對女性權益的直接踐踏,也是突破道德底線的骯臟行為,反對性騷擾需要全社會凝結共識,營造不可輕易逾越的法治底線。
自2005年8月,性騷擾問題就在我國開始法律化,《婦女權益保障法》中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然而具體執行中,法律對性騷擾的打擊力度仍十分薄弱,日常生活中的性騷擾問題依然嚴重。近年來,雖然女性權益越來越被尊重,但仍有少數人認為“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認為那些積極主張權益的女性“別有用心”“小題大做”,類似偏見亟待清除。莫忘了,天下誰人沒有妻子兒女,假如對性騷擾睜一眼閉一眼,那么所有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而法律層面也應繼續完善,比如,去年全國人大代表馬振川就提出,性騷擾應參照家暴入刑,“因為性騷擾的社會危害不次于家暴”。
防止性騷擾、性侵害是一場長期戰斗,而所有這一切都應該從受害者發聲開始。請像馬麗一樣不再沉默,遇到侵害就發聲、報警,自有熱心人仗義相助,法律也終將還以公道。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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