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報訊 花了上百萬買了個商鋪想做生意,沒想到時隔6年,商鋪仍未交付。昨日,市南區人民法院繼續推進“執行利劍”行動,對青島太古百貨商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所涉100起案件進行集中執行,向商場內的物業公司以及多家正在經營的商戶進行調查取證,通過商場物業公司再次向被執行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下達執行通知和傳票,督促李某盡快還款。
買了商鋪卻無法交付 昨日上午,記者跟隨市南法院執行局執法人員來到太古百貨商場。此時,商場內大部分的商鋪都是關門停業狀態。執法人員首先來到被執行人太古百貨商場的原辦公場,但公司早已搬走無人辦公,法定代表人李某下落不明。
“這個案子2010年就已宣判結束,但直到現在被執行人仍未履行還款。 ”執行法官向記者介紹,2010年7月,青島太古百貨商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就與100名業主簽訂了“太古百貨”商鋪買賣合同和委托租賃協議書,業主均已支付購買款項。按照購買面積不同,每位業主支付了100萬元到200萬元不等。原本合同中承諾2010年交付,卻因種種原因房屋無法合法交付到業主手中。此后,這100名業主將太古百貨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告到了法庭。
市南區法院判令被告分別向100名原告賠償違約損失,被告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經市中院二審審理判決維持原判。判決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判決履行義務,100名業主自今年1月起陸續向市南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再次下達執行通知和傳票 立案執行后,市南法院執行局開展了強制執行工作。但經調查發現,該公司的原辦公場地不僅無人辦公,法定代理人李某下落不明。昨日上午,執行法官通過商場物業公司再次向李某下達執行通知和傳票,督促被執行人盡快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賠償義務。今后,市南區法院還將進一步加大對該公司的執行力度,并擬將被執行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調查發現的惡意逃避、抗拒執行的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追究,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樊蓉 通訊員 李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