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韓金惠
徐玉玉案成功告破,可以說是大快人心,也為電信詐騙案件的偵破樹立了標桿。公眾期待著,所有的電信詐騙案件,都能受重視,都能被偵破,將泯滅良知的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還受害人一個公道。 8月26日下午,臨沂羅莊區徐玉玉電信詐騙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被抓獲歸案,公安部對其他3名在逃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熊超、鄭賢聰發布A級通緝令。當晚8點,福建省公安機關將熊超抓獲。另外,臨沭縣宋振寧被騙案偵破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已鎖定2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及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從8月19日徐玉玉被騙,到8月26日案件告破,7天的時間里,該案受到了全國人民的高度關注。如今,警方高效率的辦案給了徐玉玉家屬一個交代,也給了所有關心此案的人一個交代。而這也從側面說明一個問題,對于電信詐騙,只要足夠重視,全力偵查,就一定能破案。
在此之前,很多電信詐騙案最后都不了了之,有公安部門人員表示,電信詐騙案破案率不足3%。因此,有人質疑徐玉玉案件中警方是出于輿論壓力才破案神速。打擊電信詐騙到底難在哪?在電信詐騙犯罪偵查中,單起案件就已涉及跨區域作案、網絡轉賬迅速隱蔽、通訊技術難以回溯反查等困難,導致偵查工作難以突破。多起案件串并后涉及區域更廣、網絡轉賬和通訊技術的回溯反查更為復雜,積累了案件的數量、提高了涉案數額、增加了辦案部門的數量和協作成本,自然也就更難偵破。但是,徐玉玉事件的慘痛代價告訴我們,不管成本多高,難度多大,電信詐騙的案件一定要破,老百姓的損失不能白白付出。
此次徐玉玉案的告破,為電信詐騙案件的偵破樹立了標桿。不過,如果警方使出了全力,卻“重拳打在棉花上”,也于事無補。對于警方來說,在辦案時除了主觀的困難之外,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客觀限制,比如,銀行相關規定的制約,運營商管理混亂帶來的偵查不便,相關部門只審批不監管,等等。相關方面必須把各自的漏洞補上,共同筑牢防火墻,才能有效打擊電信詐騙。
當然,電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歸案,對于徐玉玉案來說還遠遠談不上圓滿。因為,詐騙分子究竟是從哪里獲得徐玉玉的個人信息的,背后的賣方究竟是誰,我們還不得而知。警方下一步還需要從這些詐騙分子入手,順藤摸瓜,查清個人信息的來源,徹底斬斷這條黑色產業鏈。
徐玉玉案成功告破,可以說是大快人心,但公眾更期待著,所有的電信詐騙案件,都能被偵破,將泯滅良知的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還受害人一個公道。生命的代價太過沉重,相關部門不能再任由電信詐騙繼續猖獗,也不能再放任公民個人信息繼續“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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