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5月30日訊(記者 李珍) 張某和曲某本來是一對情侶,但后來因為張某沒有正當職業還因為盜竊被判刑,兩人就分手了。曲某后來經人介紹認識了邱某并結婚。2015年4月的一天,張某又和曲某取得了聯系,曲某隨后應約來到膠州一家酒店和張某見面,結果張某竟將其拘禁24小時以上。最終,張某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3年。
張某老家在江蘇,從小就不愛上學,很早就開始在社會上混,最多的時間是在網吧里上網打游戲。2013年,張某在網上結識了家住膠州的曲某,兩人都很年輕,很快就確定了男女朋友關系。張某為了去膠州見曲某和支付兩人談戀愛的開銷,竟然跑到蘇州參與盜竊最終被抓獲。因為他情節輕微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緩刑三年。
曲某得知這個情況后,明白張某不僅不學無術而且好逸惡勞,認為不能和他再繼續下去,果斷分手。2014年,曲某經人介紹認識了邱某。邱某為人踏實,也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兩人很快就結婚了。
2015年4月的一天,張某又在網上和曲某取得了聯系,表達對曲某的思念之情,同時表示自己只想再見見她。曲某害怕張某做出出格的行為,就瞞著老公邱某去和張某見面。2015年5月,張某來到膠州,在一家酒店房間等著曲某的到來。曲某到了之后,張某就要求和曲某發生不正當關系,同時想和曲某復合。曲某當時就拒絕了,并表示自己已經結婚,不可能再復合。張某惱羞成怒開始對曲某拳打腳踢,將曲某的衣服脫掉裝進自己的包里,防止曲某離開。晚上睡覺時,為防止曲某逃跑,讓曲某睡在里面,他自己睡在外面。
第二天,張某拿出曲某的手機,找到了曲某的丈夫邱某的電話號碼。張某給邱某發短信,說曲某在自己手里,讓他給自己打2000元路費。邱某不知道張某的底細,馬上將錢打到了張某的銀行卡里,同時也打電話報了警。
膠州警方很快將張某抓獲,并對其刑事拘留。隨后,檢察機關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其提起公訴。膠州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違背曲某的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將其非法拘禁24小時,構成了非法拘禁罪。張某上一次因盜竊罪被判處緩刑,因其處于緩刑期內再次作案,因此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判決后,張某不服并上訴到市中院,認為曲某是自愿到了他訂的酒店房間,因此不能算非法拘禁。近日,市中院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證據確鑿,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