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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燕農
日前,東莞當地微博“東莞學生部落”發帖稱,“東莞外國語學校事先沒有告知校服的價錢,發了校服后才告訴同學們價錢。屬于先斬后奏,同學們看到這價格紛紛表示穿不起!”據調查,該校發放的校服有12種不同季節的衣服,共有18件,費用需2180元。校服價格由東莞市教育局聯合多部門招標確定,將在今年東莞市直屬中學執行。 近年來,圍繞校服采購曝出的丑聞可謂接二連三。東莞招標的“穿不起”的校服,是否存在腐敗等貓膩,尚不能妄下結論。但即便如此,“穿不起”的校服也備受質疑。一者,東莞市外來務工者規模龐大,打工子弟好不容易擠進學校、卻買不起校服,豈不令人扼腕?二者,東莞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基本是長夏無冬,購置春夏秋冬不同季節的全套校服,乃至內穿的毛背心、毛衣均在其列,是否存在過度采購?三者,中學生身體發育快,一套校服很難穿三年,一應俱全的18件校服套裝,難免由于日后不合體而增加浪費。
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弗里德曼曾提出“花錢辦事”的四種模式,其中:花別人的錢,干別人的事,就會既不注重結果也不注重節約;花自己的錢,干自己的事,便會既注重結果也注重節約。事實上,校服采購就是“花別人錢辦別人事”,結果與節約不可能雙贏。所以,整飭校服采購的種種亂象,要么讓掏錢的學生和家長擁有足夠的話語權,變成“花自己錢辦自己事”;要么作為義務教育的一部分,由公立學校免費提供。如果現行的基本邏輯關系不作調整,只在采購環節作制度設計,或將很難治本,即便治標也難免摁下葫蘆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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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