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齊魯晚報濟南1月25日訊(記者 馬云云 實習生 王景霞) 罪犯明明違反了監規紀律卻沒按規定處罰,年底還被評為省級改造積極分子,甚至被減刑。這是我省
檢察機關在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察活動中發現的問題。目前,全省已有72人被收監執行。
此次專項活動以依法監督糾正“有權人”、“有錢人”等罪犯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問題,深入查處背后的司法腐敗案件。活動針對的重點對象“三類罪犯”為在監獄、看守所、社區矯正場所服刑的職務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詐騙犯罪、組織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罪犯,以及群眾反映、舉報的其他服刑罪犯和刑滿釋放人員。
活動期間,檢察機關糾正了一批違法提請減刑、假釋及違法裁定案件。濰坊市檢察院發現,罪犯原某某、陳某等違反監規紀律但沒有被按規定予以處罰,且年底還被雙雙評為省級改造積極分子,于是向監獄提出糾正違法意見,法院依法重新組成合議庭,撤銷了對原某某、陳某二人的減刑裁定。
濰坊市檢察院還發現,原在監獄服刑的職務罪犯劉某某刑期未過半就被裁定假釋后及時報告省檢察院,最終法院撤銷了原裁定并于同日將劉某某收監執行。
“活動中,各地邊查邊糾,對違反監督管理規定和續保到期的三類罪犯重點監督,對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或者保外就醫情形消失的,一律建議收監執行。”省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副處長董亮表示。
據董亮介紹,目前專項檢察活動共審查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材料3174份,暫予監外執行違法162件;接到舉報線索52件,立案偵查監管干警職務犯罪案件14件14人;現在已經收監執行72人,其中“三類罪犯”48人,其他罪犯24人。
[編輯: 林永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