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
劉鐵男因受賄罪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令人尤其感慨的是,劉鐵男的所作所為不僅害了自己,而且害了他的兒子劉德成。
劉鐵男父子的下場,再度印證了“貪腐毀全家”這一教訓。
“父子腐敗”的典型表現,多為老子在幕后辦事,兒子在臺前收錢。但無論怎么運作,都改變不了其以權謀私的本質。而劉鐵男父子也并非不懂以權謀私的法律后果,只是他們信奉的是另一套價值體系。劉案曝光后,有人稱劉德成是“最坑爹兒子”。殊不知,這對父子實乃腐敗共同體,很難說最后究竟是誰“坑”了誰。
劉鐵男父子案件,有很多教訓,比如審批權過大、權力缺乏有效監督,而官員財產與子女從業情況公開制度的缺失 ,也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吸取這些貪腐案件的慘痛教訓,最終還是要完善制度,讓人不能貪。
12月12日《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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