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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喬杉
鄭州一女子下夜班回家路上,被一輛疾馳的轎車撞倒,肇事車逃逸。女子多處骨折,看病已花6萬多元。家人查看監控,被告知位于鄭州主干道的事發路段,附近24個監控攝像頭,19個是“睜眼瞎”,根本沒拍到肇事車。(12月12日《大河報》) 街頭監控是城市的“守望者”,給人們提供著公共安全信心。可在這里,24個監控攝像頭,竟然有19個沒有拍到肇事車,確實讓人很吃驚。也不禁讓人想問,當初設立攝像頭,目的又是什么?
好像也就是幾年時間,傳說中的攝像頭就來到了身邊,而且呈現出無所不在的態勢。可是,隨后發生的許多個案又在告訴公眾,很多投入巨資、頂著爭議建起來的攝像頭,并沒有發揮作用。鄭州這位女子碰到的“雖有24個攝像頭也只能眼睜睜看著肇事車逃走”,正是其典型案例。或許這樣的經歷,不是每個人都能碰到,但在身邊,特別是在一些居民小區,明明有著攝像頭結果形同擺設,沒問題時天天喊,有用有問題時才發現一點沒用,這樣的尷尬,很多人都碰到過。
如果不能發揮作用,還要攝像頭干什么?面對24個監控攝像頭19個成擺設的案例,很有必要追問一句,這是個例還是普遍?還有多少攝像頭成為“睜眼瞎”?不管如何,這一案例的發生提醒所有城市,有必要對安裝起來的攝像頭進行一下普查,以讓攝像頭真正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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