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都市報11月14日訊(記者 韓小偉) 要給
房子辦理
房產證了,業主才知道自家房子比預售合同中寫明的大了3.77平方米,這意味著著要多交一大筆錢,“房子大了沒關系,但這個數怎么算出來的?”據了解,房管部門相關工作人員早在交房前就測量了面積,市民可以查看開發商手頭的測繪報告。
市民臧先生是福臨萬家二期的業主,近期他在為自家房屋辦理房產證的事情發愁,“2個月前樓道里貼出通知,上面寫著我的房子大了3.77平方米,要補足這部分的錢才能辦理房產證。”據了解,根據房價他需要補上18285元。
因為要補上不小的一筆錢,臧先生想查看一下相關的資料 ,他去找過開發商,但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答復。近期,記者聯系了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李滄交易處,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在未交房之前就進行了實測,交房之后就沒法實測了。其測繪部門就具有測繪資質,測完之后計算面積,然后經過相關部門審核并出具審核報告,并會交給開發商測繪報告,“開發公司有份測繪報告,就為了給業主看的,應該給業主查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