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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記
餐飲業(yè)最低消費剛被明文禁止,地鐵“低消”卻“風生水起”。近日,鄭州市民在地鐵站服務中心充值時,被工作人員告知最低須充值50元,且也只能充50元或50元的整倍數(shù)。市民表示這樣的最低消費規(guī)定實在太“霸道”。(11月6日新華網) 針對市民反映的情況,鄭州軌道運營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副部長楊勇告訴記者,這一規(guī)定是為了減少乘客充值的頻率,節(jié)省乘客時間,為更多乘客提供充值服務。但有市民稱,地鐵運營不是一個純商業(yè)的行為,加之有政府補貼,所以要體現(xiàn)一定的公共服務性質,過高的額度限制,會讓人質疑其規(guī)定設置的動機。
現(xiàn)在的問題是,打著便民的旗號設置的地鐵充值“最低消費”,當?shù)氐罔F公司以及交通、物價等部門,此前難道沒意識到是便民的“障礙”嗎?在地鐵開通的這段時間內,從地鐵公司到相關部門對當?shù)孛癖姷馁|疑聲音,真的是一無所知嗎?恐怕真實情況還是,非不知也,非不能也,實不為也。從地鐵充值“最低消費”這個看似微小的細節(jié),我們能在一定程度上窺見一些城市公共服務的層次和水準。
對于解決問題的應對之道,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樊明建議,“綠城通”發(fā)行不記名和記名兩種卡,不記名卡方便快捷,支持小額充值,記名卡辦理程序復雜,但可掛失。但是,因為同樣存在公交IC卡押金成本及使用不透明等問題,鄭州當?shù)叵嚓P方面愿意接受這種既增加了公共服務成本,又可能招來進一步被追問的建議嗎?前思后想:這恐怕仍是個難讓人樂觀期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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