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山東省正在加快推進原城鎮居民醫保和
新農合的整合工作,建立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并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對于整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主要是政策過渡期內新農合大病保險如何報銷,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今天(13)召開新聞通報會進行說明:在統一的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出臺前,2014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8000元至20萬元之間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合規醫療費用,仍按新農合的原規定報銷。
山東省人社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去年山東省按照國家提出的“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要求,率先在農村啟動了重大疾病保險制度,將20種重大疾病納入保障范圍,實行全省統籌,由商業保險公司承辦,專門用于解決大病、重病患者個人負擔問題,目的是要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使絕大部分人不會再因為疾病陷入經濟困境。
對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省里也研究制定了實施意見,但由于準備實行城鄉醫保整合,省政府確定待整合城鄉醫保后,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兩種醫保整合后,山東省的大病保險制度將會發生不小的變化。新農合的大病保險是從病種角度出發,一共有20種重大疾病屬于報銷范圍,而整合以后,不再是單純從“病種”角度,而是以居民實際花費“額度”為基礎,醫療費用超過山東省規定額度,就可以享受大病保險,同時兼顧原新農合20個病種報銷比例不降低。
由于目前統一的居民大病保險政策正在研究制定中,加上年初各市縣正在組織新農合管理職能、機構和人員的移交,對2014年1月以來原新農合20種重大疾病患者醫療費用,相關經辦機構沒有進行即時結報,先由患者個人先墊支。對此,部分患者產生了一些疑慮,誤以為“新農合大病保險不報銷了”。
那過渡期間大病保險到底該如何報銷?上述負責人明確表示,鑒于原新農合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制度已經明確了20類病種的報銷政策,為不影響大病患者的治療和生活,人社部門確定,在統一的大病保險政策出臺以前,對患20類重大疾病的農村參保居民,2014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8000元至20萬元之間的重大疾病醫療保險合規醫療費用,仍按原規定報銷,經辦機構對相關的報銷正在恢復中。待全省統一的居民大病保險政策出臺后,再按新政策執行。
據悉,山東省人社廳正在加緊研究制定城鄉大病保險政策,已組織起草了《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意見》和《山東省居民大病保險工作實施方案》,并會同相關部門下發文件,對各市縣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大額醫療費用情況進行了調查摸底,目前正在匯總數據進行分析測算,爭取盡快出臺政策。(張春曉)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