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一位家住黃島開發區
永聯佳園的業主撥打本報熱線80889088告訴記者說:“我在永聯佳園買的房子,開發商欠了我3萬的
違約金,他們從這3萬元中拿出了1萬給了我們小區物業做物業費,但是剩下的卻沒說什么時候給,我的房子產權也只有40年。”對于該業主反映的問題,記者進行了采訪。
延期交房違約金有2萬沒給 該業主向記者介紹,自己在多年前購買了黃島開發區永聯佳園的一套住房,本來說的是2009年就能交房,但是直到3年以后才交房,所以按照當初的合同就產生了3萬塊錢的違約金。
該業主說:“當初我和開發商簽了協議,如果延期交房就會給我違約金,開發商也答應了說有我3萬的違約金,前一段時間開發商著急我們一些業主去商議,說是要把我們3萬違約金中的1萬先直接給小區的物業,這樣就算是我們已經提前交了物業費,我們也就同意了,剩下的2萬說是8月底就能給我們。”
但是眼看著10月都快來了,還不見開發商給錢的動靜,于是在9月中旬,該業主聯系了開發商,但是開發商的回答讓業主覺得很迷茫。該業主說:“我打過去電話,對方說現在他們公司資金緊張,暫時沒法向我們支付剩下的違約金,我就問他們最晚到底是什么時候,對方跟我說不知道,那這不就是讓我們無限期等下去嗎?”
談到違約金的事情,該業主氣不打一處來,他又說道:“我們買的商品住房產權也只有40年,但是商品房不應該是70年嗎?”
開發商:剩下的會盡快支付 對于永聯佳園業主向記者反映的事情,記者聯系了永聯佳園的開發商。開發商工作人員在了解了情況后,向記者解釋說:“首先應該支付給業主的3萬元的違約金我們肯定是要給他們的,我們已經在前期向部分業主支付了這些違約金,當初我們將其中的1萬元違約金交給小區物業的時候也跟這些業主簽署了協議,他們都知道,但是現在由于公司資金緊張,所以才導致有些業主剩下的違約金沒有來得及支付,我們也已經跟他們說過了,一旦公司的資金到位,我們會一分不少地給業主。”
關于業主提出的40年產權的問題,開發商向記者解釋說:“當初我們買這塊地的時候產權也就只有50年,先后開發耗費了一些年頭,所以產權剩下40年這個很正常,并且我們的樓盤代理公司在賣房的時候就已經跟購房者說清楚了。”記者 魏相相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