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4月15日電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公開要求房地產企業必須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放置標價牌、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一次性公開所有可售房源,明確標示所有可售房源的價格及相關信息,不得把
明碼標價變成“口頭告知”,不得采用拖延開盤時間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盤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緊張氣氛。
發展改革委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通知的要求,把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作為常態監管,對房地產企業違反規定的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要暢通12358價格舉報電話,快速查處舉報案件,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又訊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15日宣布,山西富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等8家因違反明碼標價等規定被處罰,合計罰款金額達1000多萬元。
發展改革委指出,今年2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強調“繼續嚴格執行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一房一價規定,嚴格按照申報價格對外銷售”。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監管,現將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近期查處的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山西富基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富基翡翠郡”項目,在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盤銷售,已售的146套住房均未進行明碼標價。
2、山西大和昌業科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大和昌業”項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開盤銷售,已售的162套住房均未進行明碼標價。
3、遼寧省沈陽中冶溪湖置業有限公司開發的“溪湖芳庭”項目,2012年5月、6月和8月分三批辦理預售許可證,合計1421套商品房,截至檢查尚未對外公開房源并明碼標價銷售。
4、黑龍江省綠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銷售的“荷蘭城”項目,批準預售的1010套房源未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5、河南上林置業公司委托河南恒輝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銷售的“正商城和園”項目,其中604套房源未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開盤對外銷售。
6、河南煤化建業房地產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同致行物業顧問有限公司鄭州分公司銷售的“建業貳號城邦”項目,192套房源未在規定時間內明碼標價對外銷售。
7、北京慧友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濱河麗舍”項目,將26套未售房源標示為已售狀態。
8、北京新華聯偉業房地產有限公司銷售的“運河灣”項目,將24套未售房源標示為已售狀態。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鹿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