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3月24日訊(記者 邢振宇 通訊員 王偉 王東) 自4月1日起,濟南市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
病種(以下簡稱“
門規病種”)管理作出相應調整完善,35種門規病種按
治療特點劃分為四類,其中屬于Ⅰ類病種的惡性腫瘤的治療、精神病等4種大病取消
起付線,其他3類病種按醫院級別設不同起付標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設起付標準。
目前,濟南市門規病種數量達35種,涉及重大疾病、特殊疾病、慢性疾病、常見疾病等,在治療方式、治療費用上差別很大。根據基本醫療保險“保基本、保大病”的原則,在綜合考慮各種疾病病情輕重、醫療費用高低、患者家庭負擔等因素的基礎上,濟南市將門規病種分為4類(詳見《濟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規定病種分類表》)。今后,濟南將針對各類病種特點出臺相應的管理辦法,區別待遇,促進
醫保基金實現合理配置。
記者注意到,Ⅰ類病種包括:惡性腫瘤的治療、尿毒癥患者的透析治療、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異治療、精神病4種,這4種大病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診療時不設起付標準。“小病進社區、大病按需進醫院”是醫保的基本原則。其他三類病種按醫院級別調整起付標準,在一個醫療年度內,駐濟省(部)三級綜合定點醫療機構800元;其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600元;二級和一級定點醫療機構300元。而全市123家門規病種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設起付標準。
此前,除定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外,濟南市門規病種定點醫院起付線均是400元。對于此次調整,濟南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有關規定,“門診規定病種的起付標準在一個醫療年度內參保人只負擔一次,標準為本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根據2011年濟南市社平工資35436元計算,門規病種起付標準應為2126元。同時,國家要求建立醫療保險差別支付機制、支付比例進一步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綜合考慮工資增長、物價、個人賬戶金規模以及群眾承受能力等因素,最終確定上述方案。
記者了解到,自2005年以來,濟南市門規病種定點醫院起付標準8年未作調整。隨著參保人收入的增長和藥品價格的提高,當年的標準已經無法起到引導患者合理就醫的作用,也引發了許多問題。如省三級醫療機構人滿為患,影響到了重病人的治療。
據統計,三級醫療機構中,2012年參保人發生醫療費用低于3000元的占52.5%。大部分患者病情穩定,治療規律,低級別醫療機構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完全可以滿足其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