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豚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已被列入《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但仍有人因為缺乏常識而不認得。8日上午,接到市民舉報,市漁政監督管理站執法人員在張店區一家酒店內查封了一條被當做
海魚出售的江豚。

齊魯晚報1月10日訊(記者 焦健) 江豚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但仍有人因為缺乏常識而不認得。8日上午,接到市民舉報,市漁政監督管理站執法人員在張店區一家酒店內查封了一條被當做海魚出售的江豚。
據執法人員介紹,8日上午11時15分左右,他們接到后省海洋與漁業廳傳達下來的一條市民舉報,內容為市民發現張店區內一家酒店正在銷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江豚。
接到市民舉報,他們馬上前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11時30分,執法人員來到了該酒店,在酒店大堂發現確實有一條江豚標明海魚正在銷售。“江豚很完整,身長兩米左右,重108斤,屬于成年江豚,頭部受傷嚴重。”執法人員向記者介紹說。
發現這一情況后,執法人員立即找來
酒店負責人,了解這條江豚的來歷。通過詢問得知,這條江豚是當天凌晨酒店采購人員從外地水產批發市場采購的,采購時不知道是江豚,只聽對方介紹說叫“海豬”,以為是海魚所以就購買了,而且采購價格一斤僅為3元。
隨后,執法人員將該信息反饋給省漁政監督管理處,當場將江豚進行查封扣押后,找到冷庫暫時妥善保存起來。據了解,目前,此事已經立案并做進一步調查審理。
“江豚是國家瀕臨滅絕的物種,嚴禁捕撈濫殺或者收購運輸,任何獵殺、捕撈、販賣江豚等行為都要受到處罰,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市漁政監督管理站工作人員說。同時,如果市民再發現類似情況,可以撥打2778176市漁政監督管理站電話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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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豚,是
鼠海豚科的一個物種,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是一種小型鯨類,鼠海豚科江豚屬僅有的1種,主要特點是沒有背鰭,背部自體前五分之二至尾鰭之間有不明顯的隆起,隆起上有鱗狀皮膚,全身均為淡藍灰色,這些均與鼠海豚屬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