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住市北區的馬先生向本報記者反映,2009年6月份,其岳父岳母參加中國國旅(青島)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的“蘇杭烏西四日游”,中途由于司機開車不當導致車內顛簸,造成兩位老人家腰椎體壓縮性骨折住院 ,2010年法院判其支付兩位老人家共約14余萬元的賠付金額。但到現在馬先生一家仍未收到這筆賠償金。9月6日,記者核實,市南區法院執行庭確認近期款項已經到位,正在走司法程序,不久將會按照程序給當事人。
出去旅游,被顛得腰椎骨折
馬先生告訴記者,2009年6月4日,他的岳父滕先生和岳母夏女士與中國國旅(青島)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國旅”)簽訂《青島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約定參加其組織的“蘇杭烏西四日游”,每人350元,2009年6月5日出發,6月8日返回。
“2009年6月7日早晨,中國國旅導游將兩人安排在大巴的最后一排就坐。當時去蘇堤的路上有三個坡度大的小拱橋,青島華青旅游發展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青島城投旅游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華青公司’)的大巴司機未減速,小拱橋一個比一個高,車在經過第三個拱橋的時候,直接就把車上四個人顛了,當時我岳父母給顛得頭撞車頂,倆人感覺很不舒服。后來經過當地醫院檢查為腰椎體壓縮性骨折。”馬先生氣憤地說。
旅行社認為責任不在他們
“由于我岳母后來一直帶著支架不方便坐飛機,我與中國國旅溝通,希望他們能夠派人員陪同兩位老人提前坐火車返青治療,但國旅卻未同意這一方案。最后兩位老人又在杭州醫院等了兩天。到了青島后,也是我自己開車把他們送進醫院的。”馬先生說,兩位老人隨后在骨傷醫院繼續治療了84天。經過青島新陽光法醫司法鑒定,認定滕廣智和夏淑華均腰1椎體壓縮性骨折,鑒定為x級傷殘。
“ 在兩位老人住院的前段時間,旅行社派人到醫院給我們3萬塊的醫療費用。”據馬先生講述,當時兩位老人住院醫療費等費用加起來有六七萬。“ 旅行社覺得我岳父母有骨質疏松、腰椎間盤突出,本來就有病還出去旅游 ,是長途顛簸才導致腰椎壓縮性骨折,責任不在他們。”但馬先生對這說法并不認同,他說,“ 按照旅行社的說法,難道游客出去旅游前都應該做一遍全身檢查嗎?”
14余萬賠款咋現在還沒見?
因雙方達不成共識,后來馬先生委托律師到市南區人民法院對中國國旅和華青公司起訴。2010年10月,法院判決讓中國國旅和華青公司賠給兩位老人醫療費和傷殘費共14余萬元。
一判之后,華青公司沒有上訴,而中國國旅認為法院濫用連帶責任,不應該是國旅和華青一起承擔賠償責任,且顛簸的情況不符合實情,提出上訴。最終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中國國旅的起訴,維持原判,讓國旅和華青在十日之內賠償余款。“十日過去了我們并未獲得賠償。所以我們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了。”馬先生告訴記者,2011年5月份市南法院立案,讓其六個月內將款項付清,但是又幾個月過去了,目前自己一家人還是未收到錢。
記者隨后采訪了中國國旅的相關負責人王曉光先生,他表示錢已經被法院劃走了。“這件事不是過去了嘛,案子也已經結了,錢也被劃走了。他(指馬先生)有事情應該找法院或者直接和我們說。其他的事情我不想多說。”最后,記者從市南區法院執行庭也已確認近期款項已經到位,正在走司法程序,不久將會按照程序給當事人。
見習記者 李金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宋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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