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慈善捐助是否企業義務
扶危濟困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最近兩年,一些企業因為捐助金額少而成為很多人“唾棄”的對象,而另一些企業則憑著高額的捐助一躍成為網友的“寵兒”。1月24日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省人大代表姜豐壽提出慈善捐款應成為企業義務,更是引起了代表們的熱議。
姜豐壽代表:捐助應成企業評優標準
“我認為企業應該履行捐助義務,應該將慈善捐助作為硬性指標納入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評優標準?!笔∪舜蟠?、山東國運集團董事長姜豐壽告訴記者,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各類企業遍地開花、蓬勃發展,但是仍有相當多的貧困弱勢群體生活困難,貧富差距逐漸拉大的態勢越來越明顯,而單靠一兩個企業捐助,能力十分有限。將慈善捐助作為硬性指標納入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評優標準不但可以促進本省的慈善工作,推動和諧社會的建設,還可以培養企業和個人的慈善意識,推動慈善事業做強做大。
“所以我建議各類企業必須從其每年的凈利潤中拿出1%~3% 用于回報社會、救助弱勢群體,將慈善捐助作為硬性指標納入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評優標準。”姜豐壽表示,對于沒有公益慈善投入的企業或者公益慈善投入不達標的企業在各類評優活動中也應不予考慮,以此來鼓勵企業對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更大的貢獻。
姜培生代表:搞慈善不應成為企業負擔
“我認為企業捐助應該是一種自愿,有捐的自由,也有不捐的自由?!?4日下午4時許,省人大代表、青島澳柯瑪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姜培生對于企業捐助一事向記者談了自己的看法,他告訴記者,有的企業捐款少不一定表示它對社會貢獻低,企業對社會做多少貢獻關鍵要看它為社會創造多少財富,解決了多少就業崗位,給企業職工和家屬生活水平帶去多大的幫助,“如果把捐助多少當作企業貢獻大小,那么還不如多增加些稅收?!?
同時,姜培生表示,企業捐助應量力而行,“如果因為捐助而導致企業背上巨大的包袱,那這個企業的捐助就有點顧此失彼了?!?
焦志福代表:應通過減稅鼓勵捐助
“我覺得把捐助當成一種硬性指標去做有點不妥。捐助本身是一種自愿行為,無論對個人還是企業都是自由的,政府要出臺一些政策去對捐助進行鼓勵,而不是應該成為一種強制性的任務。”省人大代表、青島福瀛建設集團董事長焦志福表示,有企業怕露富,加重自己的負擔,“有的企業怕捐款后,會招來很多機構向企業要捐款,在這種氛圍下,很多想捐款做善事的人也有顧慮?!币虼?,政府應通過減免稅收等形式鼓勵企業和個人進行慈善活動。文/圖 本報特派記者 孟琳達 孫豐欣 高亮(本報濟南1月24日電)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郭新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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