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劉振) 近日,記者從膠州市農業、財政等部門了解到,為加快推進全市現代農業發展,根據相關要求,今年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按照實施內容,重點支持“十大現代農業”發展,扶持種植業領域的現代種業、園藝農業、節水農業、休閑農業、智慧農業,對于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項目,最高將補助200萬元。
記者了解到,在現代種業項目方面,現代種業研發中心的基本要求為在青島市內注冊持證企業,注冊資金3000萬元以上;有專門的育種機構、相應的育種人員和育種基地,科研投入占銷售收入的5%以上等,并且2016年,項目投資不低于400萬元,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萬元,能夠持續進行農業科技研發和技術成果轉化,扶持標準為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補助200萬元,而現代種苗繁育中心基本要求為青島市級以上辦證企業或組織;有先進適用的種苗繁育設施或組培中心等,并且2016年,項目投資不低于200萬元,能夠持續提供農業科技推廣服務,扶持標準為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補助100萬元。
而智慧農業項目的基本要求為2016年項目投資不低于200萬元,系統設備能夠持續服務于生產、管理、加工等環節,裝備水平達到國內產業先進水平,扶持標準為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補助100萬元,節水農業項目的基本要求為項目生產規模露地600畝以上或設施200畝以上,園區水電路基礎設施配套完善,綠化和配套服務設施健全,扶持標準為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補助100萬元~200萬元,項目實施主體配套資金不低于1倍(2016年度總投資額度200萬元~400萬元),休閑農業項目的基本要求為生產規模300畝以上;2016年項目投資不低于200萬元,水電路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園區綠化和配套服務設施健全;年度內舉辦休閑采摘、觀光體驗等活動時間不低于60天,扶持標準為經評審立項建設并通過驗收的每個項目補助100萬元。
據了解,2016年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重點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2013年到2015年三年內已承擔過中央財政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項目的單位,不再安排項目建設,2015年以來,在部、省、市歷次農產品質量檢測中,出現過不合格農產品的經營單位,不能列入扶持范圍。
市農業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農業、財政部門將加強對項目建設質量、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確保按期保質完成項目實施任務,未能按期完成項目建設任務,或經青島市級抽查發現問題較多的,將收回項目建設資金,第二年度將不再安排相關區市實施同類項目,并啟動追責程序,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及時開展績效評價,確保項目發揮最大效益。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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