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在低保家庭中入戶核查(資料照片)。
本報訊(記者 劉振 通訊員高現永) 近日,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城鄉低保審核審批流程,膠州市民政局結合實際出臺了《膠州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審核審批辦法》,對低保申請資格條件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嚴格設立了信息核對、入戶調查等環節,以確保城鄉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記者了解到,根據規定,申請低保的資格條件為持有膠州市城鄉居民戶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條件,其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和已成年未婚子女、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而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個人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資性收入、家庭經營性凈(純)收入、財產性收入、轉移性收入和其他應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介紹,對于家庭中擁有機動車(不含殘疾人用于功能性缺陷補償且非經營性活動的代步機動車、低檔摩托車、非經營性農用拖拉機)、大型農機具、經營性船舶、經營性房屋、最近6個月內新購置價值超過膠州市城鄉低保月標準12倍的非生活必需品(按當年城鄉低保標準計算)及飼養名貴寵物,雖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但家庭財產狀況、實際消費水平明顯高于低保或低邊標準等16類情況不能納入城鄉低保家庭。
據了解,市民申請城鄉低保,應由戶主或戶主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社會事務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及其他相關材料。而具有18周歲以上未婚且喪失勞動能力,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的一、二級重度殘疾人,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宗教教職人員兩類情況之一人員可以單獨申請低保。
“《膠州市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審核審批辦法》嚴格設立了信息核對環節和入戶調查環節等環節,以確保城鄉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表示,信息核對的內容包括低保申請家庭的戶籍、車輛、住房、社會保險、養老金、存款、證券、個體經營、住房公積金等收入和財產信息,而在信息核對環節通過后,再由調查人員到申請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財產情況和吃、穿、住、用等實際生活狀況,根據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了解其真實性和完整性。
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員表示,對低保對象日常管理將按照A、B、C三類家庭實行分類管理,其中,“三無”人員和家庭成員中有重病、重殘人員且收入基本無變化的低保家庭,劃分為A 類,每年復核一次。家庭經濟狀況和成員基本情況相對穩定的低保家庭,劃分為B類,每半年復核一次。收入來源不固定、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低保家庭,劃分為C類,每季度復核一次。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王泯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