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秦紅宇 記者 馬云帥) 3月20日,膠州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販賣毒品案件,被告人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成為迄今為止膠州市人民法院審理的販賣毒品罪案件中判處刑期最高的。
2014年1月,劉甲接到胞妹劉乙的電話,稱其朋友“小寶”要購買數量較大的冰毒,劉甲便將此事告訴了經常吸毒的黑某,黑某同意為其購買。后經劉甲、劉乙兩人周旋,被告人黑某將50克冰毒以每克350元的價格賣給了“小寶”。本次交易劉甲從中獲利1000元,黑某從中獲利五六克冰毒。另外,黑某還賣給姜某冰毒4次,每次約0.1克。2013年,被告人劉乙在其租住地容留潘某、“小猛猛”等人吸食冰毒3次。2014年1月中旬至2015年2月,劉甲在其租住地容留黑某、白某等人吸食毒品2次。
經過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黑某向他人出售毒品,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劉甲、劉乙在黑某的第一筆販賣毒品罪中為買賣雙方居間介紹、促成該筆毒品交易,其行為構成黑某該筆販賣毒品罪的共犯。其中,被告人黑某出賣毒品并收取毒資,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應按其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3萬元,剝奪政治權利5年。被告人劉甲、劉乙居間介紹,起輔助作用,系從犯。被告人劉甲、劉乙為他人吸毒提供場所,其行為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依法懲處,但其對該罪認罪態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1.8萬元,剝奪政治權利2年。
主審法官表示,該案是迄今為止膠州市人民法院審理的販賣毒品罪案件中判處刑期最高的。
近年來毒品犯罪數量猛增,呈現出多樣化、年輕化態勢,不少未成年人因一時好奇吸食毒品,鑄成大錯后悔不及。法院提醒,為了自己的未來和家庭的幸福,一定要養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毒拒毒、遠離毒品。
(來源:半島網-半島都市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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