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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很多人來說,在微信朋友圈隨手上傳一段文字、幾張照片,發表觀點、相互評論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但是,在自己的朋友圈,真的就能“口無遮攔”嗎?近日,膠州的盛某就因為自己無視法律底線,公然在朋友圈發布視頻辱罵交警而被治安拘留。
10月11日,膠州市公安局接網友舉報,有人在朋友圈發布視頻辱罵交警,視頻中言語粗俗不堪,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膠州市公安局阜安派出所通過工作,很快查到該條微信圈系盛某所編發,由于盛某出差在外地民警沒有找到本人。這期間,盛某也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隨后,盛某在朋友圈發布一條向交警道歉的文字。10月14日,盛某迫于壓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民警對其進行了法制教育,盛某對自己的行為也懊悔不已,但其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被公安機關依法治安拘留3日。
經查,2019年10月10日18時許,盛某(男,29歲,膠州人)在乘坐出租車去飯店吃飯,途經農場路婦幼保健院門口時,由于天正下著小雨,又值下班高峰期,路上很擁堵,一名交警正在馬路一側指揮交通。盛某自稱由于當時心情不好,又著急出去吃飯,便遷怒于交警,隨手錄了15秒的視頻發在朋友圈里,該視頻播放著交警執勤的畫面,伴隨著盛某很多辱罵交警的語言,視頻上附有“畜生,拿著國家俸祿的木頭樁子”的字樣,并配上了鄙視的表情。該發布朋友圈后,收到較多關注和評論,并在網絡上傳播,造成惡劣影響。
執法權威不容挑戰,執法形象不容踐踏。我國法律保護公安民警的正常執法行為,禁止妨害執行公務和侮辱人民警察的行為。公安機關堅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堅決打擊辱警襲警、暴力抗法、妨害公務的行為。請廣大群眾理性對待民警執法,支持和尊重執法民警,更不可逾越法律底線。警方提醒廣大網友,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請對自己的言行負責,理性發聲。
通訊員 趙敬美
[編輯: 王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