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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網8月9日消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財政部關于調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46號)文件精神,切實減輕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義務人稅費負擔,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結合當前“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要求, 8月9日下午,青島市稅務局會同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召開了文化事業建設費繳納義務人代表座談會,青島市廣播電視臺等12家企業代表參加了座談。
座談會現場
座談會上,市稅務局非稅收入處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相關政策及征收管理規定進行了介紹,并對文化事業建設費的減征優惠政策進行了詳實解讀。參會企業代表就文化事業建設費實際繳納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與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市稅務局人員進行座談交流。
“3%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從1997年開始征收,伴隨了我們廣電行業20多年。在早些年廣電行業發展迅速的時期,我們一年需繳納2000多萬的文化事業建設費。然而近幾年,受到新媒體的沖擊,廣電行業收益明顯下滑,現在有了50%的減征政策,我們一年可以節省近500萬元,對廣電行業來說,真是一場及時雨。”青島市廣播電視臺財務部副主任顧智勇在座談會發言。
青島日報報業集團的財務主管張琳則提出:“我們初步計算,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征政策實施后,今年可以為我們報社節省100多萬元的稅費,降費力度非常大。稅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我們也希望文化事業建設費的征收能夠更多的用于文化單位,在降費的同時,幫助我們更好的發展。”對此,市委宣傳部、市財政局與會代表給予了積極回應,表示征收來的文化事業建設費,將重點用于全市群眾的文化活動和文藝精品的創作等方面,促進我市文化事業的發展。
據悉,為確保繳費人應享盡享減征優惠政策,市稅務局在官網“減稅降費在行動”欄目、微信公眾號等發布政策問答,印制減征政策明白紙在各辦稅服務廳發放,并在電子稅務局申報界面增加了減征優惠政策提醒,將文化事業建設費減征政策要點精細輔導到位,確保這一稅收優惠政策在青島落地落實。
通訊員 劉愛欣 張玉波 李文惠 記者 徐圓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