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肖玲玲
9月12日,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青島市近日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出臺24條改革措施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
據市人社局局長紀敏介紹,《意見》以服務基層發展為目標,以更好發揮高校畢業生作用為核心,堅持服務基層和培養人才相結合、市場主導和政府推動相結合、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務相結合的原則,加快構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長效機制和服務體系,確保其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動,將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新舊動能轉換提供強有力的人力資源支撐,主要在四方面有新突破。
在引導方面,重點圍繞推動高校畢業生“下得去”,構建多層次服務基層渠道。支持引導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2018年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派遣期內到本市小微企業就業,企業按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每人每月按一定標準,為畢業生發放不超過36個月的高校畢業生小微企業就業補貼。支持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創新創業,畢業5年內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在校生和休學創業大學生(含服務基層項目大學生、留學生、港澳臺高校畢業生)創辦實體,入駐市及區(市)政府直接投資、租賃或以購買服務方式創建的創業孵化基地(園區)、家庭服務業基地(園區)的,可享受3年內租金全免政策。健全創業孵化機制,對助推本市新舊動能轉換且帶動就業效果顯著的創業企業,可依企業申請并經綜合評審后將孵化周期從3年延長至5年。今后每年按照市和區(市)需求計劃,招聘一批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吸納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實現就業。
在鼓勵方面,重點圍繞實現高校畢業生在基層“留得住”,完善基層服務項目政策。落實基層服務項目期滿人員政策,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就業派遣、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自2017年起,鎮事業單位在編制和崗位空缺數額內招募“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開招聘為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聘用合同中約定3年的最低服務期限(不含“三支一扶”計劃服務年限)。將在基層重點領域就業創業的優秀高校畢業生作為后備人才進行鍛煉培養,實行導師制培養模式,由用人單位負責同志或業務帶頭人進行“一對一”傳幫帶,原則上放在校長助理、所長助理、專家助理、總經理助理等重要崗位上進行鍛煉培養,促進高校畢業生扎根基層、在基層成長成才。
在保障方面,重點圍繞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基層“干得好”,打造基層干事創業平臺。加大高校畢業生留青就業指導服務力度。緊扣實施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對人才的需求,引導鼓勵畢業生留青就業創業,對高校畢業生經過培育和幫扶在本市實現就業并交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以上的,市財政部門給予服務提供方一定就業指導服務補貼。加強教育培訓,實施“三支一扶”人員和大學生基層服務崗在崗人員能力提升專項培訓計劃,由市財政按照一定標準給予培訓補助。
在發展方面,重點圍繞促進高校畢業生在基層“流得動”,暢通畢業生發展通道。拓展在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職業發展通道。在干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上,進一步強化基層工作經歷的政策導向。市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職位外,按照有關規定一般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區(市)以上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時,應根據工作需要,拿出一定數量崗位招聘具有5年及以上基層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人員。深化人力資源市場整合改革,統籌建設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促進高校畢業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質單位間合理流動。
下一步,本市將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納入政府就業和人才工作總體規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真履行牽頭抓總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工作格局。制定政策實施細則,建立定期督導機制,強化監督檢查,確保政策措施落實到位。
具體相關政策可撥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民生服務熱線12333咨詢。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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