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教育廳
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崗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魯人社規〔2018〕7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教育局,省直有關部門(單位),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山東重要講話精神,大力實施人才強省戰略,深化高等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推動全省高等教育內涵式發展、建設高水平大學,引進培養更多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鄉村振興和海洋強省戰略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現就深化高等學校崗位管理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見。
一、建立與高等學校發展相適應的崗位動態調整機制
根據高等學校實際工作和長遠發展需要,統籌高等學校整體建設和學科建設,重點支持人才團隊建設,對高等學校崗位總量實行動態調整,不與人員控制總量硬性掛鉤。以高等學校近三個學年度全日制在校標準學生數(按普通本、專科<高職>生數+碩士生數×1.5+博士生數×2+留學生數×3計算)的平均數為基數,按照有利于高等學校發展的生員比(標準學生數與教職工總量之比)計算崗位總量。
各層次、類型高等學校在計算崗位總量時按不低于以下生員比標準進行核算。
技師學院參照相應類別高職高專院校的生員比標準執行。
二、創新高等學校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制度
根據高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尊重人才發展規律,創新崗位設置和人員聘用制度。
(一)提高專業技術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在《山東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魯人社發〔2016〕27號)的專業技術高級崗位結構比例內,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教師正高級崗位設置比例上限提高至20%;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教師正高級崗位設置比例上限提高至15%;普通本科學校教師正高級崗位設置比例上限提高至10%;高等職業院校、高等專科學校和技師學院教師正高級崗位設置比例上限提高至8%。
?。ǘ┙ⅰ半p一流”等高等學校崗位設置激勵機制。對入選國家“一流大學”建設名單的高等學校,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教學科研對高層次人才需要,結合專業技術人才隊伍結構情況,自主制定崗位設置方案、自主設置崗位結構比例、自主設置崗位標準、自主決定聘用人員。對入選國家“一流學科”建設名單的高等學校教師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可統籌使用,專業技術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在《山東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基礎上提高5個百分點。對入選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立項建設名單的高等學校,教師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在《山東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中具有博士授予權的高等學?;A上再提高2個百分點,所增加的高級崗位應主要用于重點建設學科專業。對入選國家高水平高職院校、高水平專業建設名單的學校和國家示范、骨干高職院校,教師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在《山東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基礎上提高2個百分點,所增加的高級崗位應主要用于重點建設學科專業。
(三)建立重點扶持“十強產業”人才培養高等學校崗位支持機制。為做優做強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新能源新材料、現代海洋、醫養健康等五大新興產業和高端化工、現代高效農業、文化創意、精品旅游、現代金融服務等五大優勢產業,培育壯大新動能,助推新舊動能轉換重大工程,對與“十強產業”對接緊密的省部共建高等學校、國家重點學科和國家重點實驗室依托高等學校、承擔國家和省重大科研攻關任務的高等院校,教師高級崗位可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崗位設置結構比例指導標準》不超過10%的比例適當提高,所增加的高級崗位主要用于“十強產業”等相關學科、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承擔重大科研攻關的優秀團隊。
?。ㄋ模┘訌娨詬徫粸榛A的團隊建設。按照“因事設崗、按崗聘用、優化結構、精簡效能”的原則,將高等學校的發展任務目標逐級分解到院系、團隊、崗位,形成教學科研團隊的崗位架構,強化團隊作用,明確、細化崗位職責任務,為引進培養人才,形成強有力的教學科研團隊打好基礎。要加強對團隊績效和成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考核,注重聘期考核和目標考核,簡化考核程序,統籌安排好各類考核工作,避免多頭考核、重復考核。
?。ㄎ澹嵭凶灾髟u價按崗聘用。高等學校要圍繞主業、突出重點、支持創新,根據事業發展、學科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在核定的崗位等級、數量內,結合學科專業特點,按照《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辦發〔2018〕1號)和《關于深化高等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15〕51號)等要求,自主制定崗位任職條件,自主制定競聘上崗方案,自主組織競聘上崗,實行合同管理,規范開展考核獎懲等聘后管理。根據不同類型高等學校、不同崗位教師的職責特點,分類分層次分學科設置評價內容,采取適合的評價方式。突出崗位履職評價教育教學業績評價,所有教師都必須承擔教育教學工作,將人才培養中心任務落到實處。建立健全教學工作量評價標準,完善管理激勵機制,促進人才發展與單位職責任務和發展方向協調統一。
三、創新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服務模式
創新高等學校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服務模式,鼓勵和支持高校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
?。ㄒ唬﹦撔聦I技術二級崗位設置辦法。高等學校可按照不超過正高級專業技術崗位10%的比例標準設置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用于引進和培養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鼓勵支持高等學校創建國家和省“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根據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需要,可申請增設二級崗位。引進符合專業技術二級崗位直接申報認定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隨時申報,經核準后予以聘用,不占核定的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數量。
(二)創新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評聘機制。入選國家“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名單的高等學校和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在核定的二級崗位數額內,由高等學校自主組織評審和聘用;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的高等學校,學校領導班子堅強有力、人事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的,經核準可由高等學校自主組織評審和聘用;其他高等學校繼續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管理辦法(試行)》(魯人社發〔2016〕32號),參加全省統一評審。
自主組織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評審的高等學校,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按照不低于《山東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設置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基本條件,結合本校實際自主制定崗位任職條件。建立健全聘用工作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專家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專家組,每個專家組的評審專家不少于5人,所有評審專家根據專業領域需要,從院士、長江學者、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人選、國家級學術技術帶頭人、已經聘用在專業技術二級崗位上的專家中產生。規范工作程序,嚴格公示制度,接受群眾監督。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連同評審方案、評審委員會(專家委員會)構成,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四、做實深化高等學校崗位管理制度改革保障機制
進一步轉變職能和服務方式,強化高等學校的自我約束和管理,完善保障機制。
?。ㄒ唬┙⒔∪珒炔咳耸鹿芾碇贫?。高等學校應根據高等教育發展規律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完善單位民主管理、專家學術委員會運行、考核評價、激勵約束、政務公開、社會監督等內部治理機制,完善單位各項人事管理制度,構建層次合理、簡潔明確、協調高效的制度體系,確保單位人事管理科學規范、合理有序,加強自我約束和管理,對失職行為嚴肅問責。
?。ǘ┙⒔∪珝徫辉O置管理制度。高等學校要根據中央和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辦法有關政策規定,組織制定崗位設置方案和管理辦法,主動公開,接受監督。崗位設置方案應包括崗位總量、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各類崗位的名稱、數量、結構比例、職責任務、工作標準、任職條件等。高等學校要結合學校長遠發展、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規劃,制定崗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崗位年度使用計劃,將崗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崗位年度使用計劃列為高等學校的重大事項管理。
(三)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教育部門依照相關法規和政策加強對高等學校崗位管理和聘用工作的指導監督,高等學校主管部門(舉辦單位)要切實履行指導監督職責。嚴格落實聘用結果備案制度。創新監管方式和手段,嚴格落實公示制度、回避制度,建立完善信用機制,實行“雙隨機、一公開”,開展專項督導,組織第三方評估,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ㄋ模┙⒏叩葘W校自主評聘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中主體責任不到位、人事制度不健全、競爭擇優機制未建立的,制定崗位任職標準和條件不嚴格、程序不規范,造成投訴較多、爭議較大的,以及發現存在嚴重問題的高等學校,責令限期改正,暫停提高高級崗位設置比例和增加高級崗位數量,暫停其崗位聘用自主評價工作,收回其專業技術二級崗位自主評審權。對違反高等學校崗位聘用管理和職稱制度改革相關規定,情節嚴重的按照相關規定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涉及違法違紀的,依法依規處理。
本文件自2018年7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7月26日。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教育廳
2018年7月22日
轉自:大眾網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