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記者 劉玉凡 通訊員 馬嘯報道
半島都市報7月27日訊 25日上午9時許,濰萊高速公路大隊四中隊民警巡邏至青新高速33公里時,發(fā)現(xiàn)兩輛轎車一前一后停在應(yīng)急車道內(nèi),詢問得知后車駕駛員李某是一名修車工,因前方車輛故障需要修理,自己駕車過來修車的。經(jīng)查,李某駕駛的車輛懸掛的號牌竟是其他車輛的號牌,并且該車輛還存在逾期未檢驗、未投交強險的違法行為。
根據(jù)規(guī)定,駕駛員李某因使用其他車輛號牌將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扣留機動車的處罰,逾期未檢驗將會被罰款200元、記3分,未投交強險將會被罰款1900元。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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