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馬滌明
近日,貴州銅仁市德江縣一中年婦女因亂丟垃圾被勸阻后,對一位正在掃大街的老年環衛工破口大罵,并從隨身背包中拿出一小沓錢亮在環衛工跟前說:“來,我拿錢給你……”當地警方接警后找到違法嫌疑人馬某某,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7月9日《貴州都市報》) 這一事件先是在朋友圈中發酵起來的。拍攝該視頻的網友表示,這名女子一點道德都沒有,亂丟垃圾還罵人,有錢了不起啊?隨后,該女子被周邊群眾和隨行的另一婦女勸離。當天,該段視頻在當地朋友圈引發熱議,網友紛紛譴責,“不尊重他人勞動”“太沒素質”……同時,視頻內容引起了德江警方網監部門的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民警四處尋找中年婦女及環衛工人。隨后,當事環衛工人在當地城管部門工作人員陪同下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成功鎖定違法嫌疑人馬某某,對其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法治社會,每個人的尊嚴、合法權益都應受到法律保護,就此而言,有人因辱罵環衛工而受到治安處罰,似乎無需當成新鮮事。但現實中,不尊重環衛工勞動和尊嚴者不乏其人。有些素質低下的人當著環衛工的面亂丟紙屑、垃圾,遭勸阻后又挑釁式制造垃圾,并出言不遜羞辱環衛工。對于這種事,很多環衛工們甚至都想不到要報警。
底層的勞動者能否受到尊重和保護,最能檢驗社會的文明、法治和良心。《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警方對辱罵環衛工的女子予以行政拘留,是依法而行。在某種程度上,這也彰顯了法治公平,值得點贊。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假如此類事件并非先引發輿論關注,而是發生在環衛工人日常工作中,也能引發相關部門的足夠重視,進行常態化處置,那無疑會更加令人欣慰。
半島網辣蛤蜊評論(
http://www.aiborain.com/lagala/)原創作品,轉載請注明來源。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