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婁花 報道
半島都市報5月29日訊 根據2018年6月1日起實施的新版《山東省定價目錄》及山東省物價局關于服務促進新舊動能轉換的工作部署,青島市決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放開全市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各車用天然氣經營企業根據市場經營及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銷售價格。
車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放開后,各車用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實行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也不得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或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車用天然氣價格的監督檢查工作,對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價格秩序。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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