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孫桂東 通訊員崔潔 戰超 報道
半島都市報4月16日訊 晚上跟朋友吃完飯,撿到了一個錢包,里邊有身份證跟銀行卡。男子汪某輸入出生年月日,成功地試出了密碼,取走了12500元,最終被警方逮捕。近日,市南檢察院對汪某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提起訴訟。
2016年9月某日晚上,汪某與同事在餐館喝酒時,在地上撿到一個錢包,翻看發現其中只有幾元現金,一張身份證和兩張銀行卡,二人當時并未在意。
酒后路過交通銀行時,臨時起意想試試兩張銀行卡中有沒有錢,遂輸入錢包內身份證上的出生年月日。第一張卡顯示密碼錯誤,汪某又拿出第二張卡“碰運氣”,結果密碼正確,顯示卡內余額14000余元人民幣,汪某頓時心動,隨即分七次從卡內取出12500元據為己有。
汪某萬萬沒想到一時“好運”所得如此大額的意外之財,竟然觸犯了法律。目前,汪某被公安機關以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移送市南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市南檢察院檢察官提醒,撿到別人的銀行卡后,不要以身試法,去取不屬于自己的錢款,應交到銀行工作人員或民警手中,以便與失主及時聯系,切莫因一時貪念走上犯罪之路。同時持卡人也應多多注意,以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編輯: 張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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