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半島全媒體記者 于紅靚 報道
半島都市報12月29日訊 29日,島城三部門聯合發文:開發商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公積金貸款。據悉,為維護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聯合通知要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開發企業行為保障職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事項的通知》,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不得拒絕職工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應享有與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選擇房源的同等權利。
《通知》提出,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加大聯合查處力度,建立信息共享和協同治理機制,對經查實存在阻止或變相阻止住房公積金貸款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整改的,暫停其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監管資金撥付,并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市民可通過12329客服熱線投訴反映開發商拒貸限貸行為。
《通知》還明確,島城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項目簽約條件調整為“預售簽約”,即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證即可申請與公積金中心開展貸款合作。同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審批、發放效率,確保貸款資金及時到位。對《通知》實施前已簽訂購房合同的,仍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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