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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島全媒體記者 肖玲玲
10月31日,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為建立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與市場準入有效銜接機制,嚴禁“問題韭菜產品”走出田間地頭,嚴禁不具有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的韭菜產品進入食用農產品市場、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環節,全面提升韭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市農委與市食藥監局聯合印發《青島市實施韭菜產品“雙證制”管理強化產地準出市場準入銜接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韭菜產品(包括韭菜和韭薹,不含加工品)全面推行食用農產品合格證、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憑證“雙證制”管理。從11月1日起,全市各級食藥監管部門會把韭菜“雙證制”的實施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
無“雙證”韭菜不得買賣 根據《方案》要求,青島將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開辦者管理責任,并對其做了6方面的要求。
《方案》同時要求嚴格落實韭菜產品銷售者主體責任。銷售者從韭菜產品生產者處采購的,應查驗并留存韭菜產品合格證;從韭菜產品銷售者處采購的,應查驗并留存韭菜產品合格證或市場銷售憑證。韭菜產品合格證或市場銷售憑證保存期限不少于6個月。對未提供產品合格證或銷售憑證的韭菜產品,應督促其供貨者開具,不能開具的,絕不購買。
同時,韭菜產品批發者銷售韭菜產品時,應主動開具銷售憑證。銷售憑證一式兩聯,一聯作為批發者的銷貨憑證和銷售記錄,一聯作為農貿市場、超市、便利店等其他食用農產品銷售者以及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等使用者的購貨憑證和進貨查驗記錄憑證。另外,銷售者需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韭菜產品的日常監督檢查、監督抽檢,認真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銷售不合格韭菜,退市! 在落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方面,《方案》也做了要求。首先,通過發放“明白紙”、組織培訓班、推送信息、上門講解等多種形式廣泛進行宣傳動員,使所有經營人員知曉“雙證”開具、查驗、留存等要求,進一步增強韭菜產品經營主體推行韭菜產品“雙證制”的自覺性,提高廣大消費者對該項工作的認知度和接受度。
同時,加強監督檢查,從11月1日起,全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把韭菜“雙證制”的實施作為日常監管的重點,加強對轄區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商場、超市、便利店留存韭菜產品合格證和市場銷售憑證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對沒有韭菜產品合格證的,包括外省的韭菜,一律不得入場銷售、入廠加工、入店使用。對檢查中發現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韭菜產品銷售者有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的,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加強對市場銷售韭菜產品的監督抽檢力度,將韭菜作為食用農產品市場抽檢的重點品種,加密監督抽檢頻次,今年11、12月兩個月,市、區兩級每月對入市韭菜產品監督抽檢不少于15個批次,抽檢結果及時在抽樣場所公布。對監督抽檢發現的不合格韭菜產品,依法進行處置,追查來源直至產地,并及時通報韭菜種植地農業部門。對銷售不合格韭菜產品的批發市場內的銷售者、商場超市的供貨商實施退市處理,并在市食藥監局官網進行公告。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