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眾網9月22日訊 9月21日,《濟南市冬季清潔采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實施方案》正式下發。記者獲悉,為確保我市5萬戶至9萬戶冬季清潔采暖氣代煤電代煤工作任務,進一步提升清潔采暖水平,今后,市民使用家用燃氣壁掛爐,分戶式、集中式電采暖等清潔采暖方式,均有補貼可拿,最高每年每戶可領3200元。
市民購買燃氣壁掛爐
每戶補貼2000元
家用燃氣壁掛爐采暖上,《方案》上明確,實施燃氣壁掛爐改造的居民用戶,對購買燃氣壁掛爐的費用給予一次性補貼,每戶補貼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
同時,自2017年供熱季起,用氣費用按照1元/立方米的標準補貼用戶,每戶每年最高補貼標準1200元,用氣量不足1200立方米的據實補貼。
此外,燃氣鍋爐采暖上,供熱企業采用燃氣鍋爐為用戶提供集中供熱服務的,管網建設配套費用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供熱企業按1.7元/立方米的標準直接與燃氣企業結算,燃氣企業形成的虧損經第三方審計后予以補貼。
電代煤采暖
用戶最高可獲3200元補貼
電代煤工程上,實施家庭電采暖改造的居民,對用戶購買電取暖設備的費用實行一次性補貼,每戶補貼2000元,不足部分由用戶承擔。
同時,自2017年供熱季起,對實施家庭電采暖的居民,采暖期用電按0.2元/度的標準進行補貼,每年最高補貼6000度。年用電量超出4800度部分,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第三檔用電價格。
此外,集中式電采暖的供熱企業,對采用高壓電極鍋爐、污水源熱泵、空氣源熱泵、地熱等為用戶提供集中供熱服務的,執行平電0.5元/千瓦時、谷電0.25元/千瓦時的優惠電價,供熱企業形成的虧損經第三方審計后予以補貼。
2017年供熱季起
補貼時間3年
《方案》上表示,對本通知公布前已采用燃氣壁掛爐或分戶式電采暖的用戶,經各區縣政府(含濟南高新區管委會、市南部山區管委會)認定后,自2017年供熱季起,采暖用氣、用電費用按照上述標準補貼,不享受一次性采暖設備采購補貼2000元的規定。補貼時間自2017年供熱季起暫定3年。
(據濟南時報報道)
[編輯: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