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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講解騎自行車注意事項。(交警供圖)
晚報訊 前天下午,城陽交警大隊棘洪灘中隊民警來到青島城陽第七中學,給50名年滿12歲允許騎自行車的新生們上了一堂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課。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駕駛自行車必須年滿12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周歲。”民警對學生們說,雖然到了允許騎自行車的年齡,但學生們交通知識還懂得較少。民警針對學生的日常交通實際,認真分析了目前我國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結(jié)合近期涉及學生的事故案例,列舉了平時在走路、騎車、乘車容易出現(xiàn)的交通事故,提醒學生們遵守交通規(guī)則的重要性,教育學生們要珍愛生命,摒棄交通陋習,養(yǎng)成文明騎行的良好習慣。同時,民警還根據(jù)法律知識和事故案例講述無證無牌摩托車的危害,教育學生要拒絕騎乘此類車輛,民警還示范了指揮手勢,告訴學生們?nèi)绾悟T自行車安全過路口,隨后還進行了實操演練。 (記者 湯臻 劉維印 胡永緒)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