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上午10時,李滄交警對醉駕發生交通事故的出租車駕駛員楊某某依法辦理刑事拘留手續,下一步將移交檢察院和法院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在現場見到了當事人楊某某,當記者問起醉駕出事經過時,楊某某閉口不談,甚至背過身去,拒絕接受一切采訪,“可以看得出,這件事情給楊某某的生活帶來了非常大的影響 ,他大概只想默默地熬過這段時間,不想讓任何人知道,相信以后再也不會醉駕了 。”現場民警對記者說。
記者了解到,這起交通事故發生在8月4日23時10分許,指揮中心接群眾電話報案:李滄區振華路發生一起車損事故。李滄交警事故科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現場來看,一輛出租車與一輛私家車迎面相撞,私家車違規掉頭,出租車軋上了雙黃實線,雙方均負有事故責任。”民警介紹說。
經調查,原來楊某某駕駛出租車魯UT48××,沿振華路東向西方向行駛至永清路派出所門前時,恰逢王某駕駛私家車魯B589××在此處掉頭,兩車躲閃不及,造成車損事故。在調查過程中,民警還有新發現,出租車駕駛員楊某某竟然涉嫌酒駕,隨后民警對楊某某進行呼氣和血液酒精檢測,血檢結果為170mg/100ml,證實了楊某某屬于醉酒駕駛營運車輛。楊某某因醉酒駕駛在交通事故中承擔的責任比例也因此增加,最后民警認定為兩輛車承擔同等交通事故責任。
事故科副調研員徐德勝介紹說,該起交通事故雖然損失不大,但對出租車駕駛員朋友的警示作用非常大,該名出租車駕駛員除了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外,還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嚴厲懲罰。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通訊員 劉波 王偉偉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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