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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交警市北大隊轄區重慶南路跨線橋南段 ,發生一起交通肇事傷人逃逸案。事故科民警經連夜奮戰,科學研判 、縝密偵查,冒著大雨于案發后1小時迅速鎖定肇事車輛行駛軌跡,僅用2小時就抓獲肇事逃逸人,快速偵破該案,將肇事逃逸人繩之以法。
8月13日21時許,市北大隊指揮室接到群眾報警稱:在重慶南路跨線橋南段有一行人倒地受傷昏迷不醒。大隊指揮室立即指派事故值班民警王琨及協警王晨趕赴現場進行處置。民警趕到現場后,傷者已被送往醫院,現場只遺留有一攤血跡,一雙鞋,一把傘,再無其它有價值線索。為了查明傷者受傷原因,民警王琨帶領協警在勘查完現場后,立即趕到醫院調查了解傷者情況,經查,傷者頭部顱底骨折,身體多處多發性骨折。根據傷者傷情,民警初步判定傷者是因交通事故高速撞擊受傷,該案應該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事故科科長蘆杰迅速帶領副科長于文超、民警李衛、王琨 、協警唐偉杰、王晨成立專案組連夜展開案件偵破工作。經專案組民警對案發地附近監控和交通智能卡口大量資料進行調取,對案發時間段時間結點內所有通過的車輛進行細致排查和痕跡比對,發現該時間段內行經此處的一輛魯B11P××白色奇瑞型兩廂小客車前風檔玻璃破碎嚴重 ,引擎蓋凹陷,專案組民警判定該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據排查得到的肇事車輛的特征,專案組迅速撒下一張排查大網。通過調取視頻監控和智能交通卡口資料對大量圖像進行仔細分析篩選,循線追蹤排查,在案發一小時后,專案組民警成功鎖定肇事車輛最后行駛地點是寧鄉路。
隨后,民警立即趕赴寧鄉路進行摸排走訪,于23時成功在寧鄉路長沙路路口附近發現魯B11P××白色奇瑞型兩廂小客車,將坐在車邊正在打電話的肇事嫌疑人張某某當場抓獲,經訊問,其對駕駛機動車肇事傷人逃逸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張某某供稱,案發后自己一看開車撞了人,害怕所有費用將由自己承擔,為了逃避法律追究便駕車逃逸,在將車輛行駛到寧鄉路后心里緊張便將車放置在路邊,打電話與車輛租賃公司進行聯系,沒想到在案發2小時后就被民警當場抓獲。
8月14日,張某某因涉嫌肇事逃逸違法行為被市北大隊先期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現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
文/圖 城市信報記者 張林盛
[編輯: 劉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