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龍敏飛
近日,招商銀行公告顯示,為了保護賬戶安全,將從今年7月15日開始,對不符合條件的長期未使用且余額為零的個人賬戶進行銷戶處理。而實際上,記者查閱多家銀行公告,去年底,建行、民生、浦發、平安等多家銀行已發布類似公告。(6月25日《廣州日報》) “沉睡”的銀行卡,或將被銷戶,這無可厚非。去年9月底,央行發布《關于加強支付結算管理 防范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個人在同一家銀行只能開立一個Ⅰ類戶。而對于沉睡卡,通知也給予了定義,就是6個月內沒有主動使用過的銀行卡。對這樣的銀行卡,通知稱可以進行銷戶處理。這樣的規定,對預防銀行卡犯罪的確有積極意義。
對于普通用戶來說也是一個利好。眾所周知,當前的銀行卡銷戶,需要回到辦卡的支行,但對許多人來說,工作的變動、城市的變更,似乎都已是家常便飯。在這樣的情況下,一些異地的銀行卡,自然便會成為雞肋,棄之害怕泄露個人信息,留著又無用處,想要銷戶則成本太高。如今,隨著新規的出臺,普通用戶的困擾基本上可以解除。
當然也需要注意,有些銷戶可能造成誤傷。比如,一些人的銀行卡可能多久沒動過了,但一些生意上的往來,可能還會用到。但若僅僅因為半年沒動就被銷戶,則可能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從這個角度來說,一些銀行出臺硬性規定時,還應有相應的配套動作。銀行可以對沉睡銀行卡進行銷戶處理,但也應盡到解釋與溝通的義務,跟用戶說明具體情況,以及為何要銷戶,依據是什么,等等。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誤傷,才能讓用戶更加擁護這樣的規定。不然的話,硬邦邦地一刀切,或許能達到一定效果,但肯定不是最融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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