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島市物價局下發《青島市食鹽市場價格監測報告制度》,自今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建立食鹽價格專項監測制度,第一時間掌握食鹽價格變動情況,完善預判預警和異常波動應急處置工作,并為鹽業體制改革方案實施情況、政策后評估提供保障。
本市食鹽價格專項監測制度進一步明確了食鹽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監測內容、報告周期、監測數據報送方式和工作要求。根據我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本市食鹽價格監測定點單位分為食鹽生產企業和食鹽經銷企業兩類,將中鹽青島鹽業有限公司及本市轄區內有代表性的食鹽經銷企業作為價格監測定點單位。價格監測定點單位確定價格監測品種后,按照月報、周報兩種報告周期,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告當日價格監測數據;同時規定強化價格監測預警,對價格監測中發現食鹽市場供應異?;蛘呤雏}價格明顯變化的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價格監測定點單位要第一時間向價格主管部門報告情況,價格主管部門要深入分析研判,及時、準確發出價格預警信號,做好應對處置工作,確保本市食鹽市場規范有序和價格平穩。
城市信報記者 丁一
[編輯: 劉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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