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江德斌
北京市朝陽區地稅局近日披露,某直播平臺2016年支付給直播人員的收入高達3.9億元,但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今年最終補繳了稅款6000多萬元。地稅部門強調,直播平臺制定了相關財務規則,主播也是依靠該平臺取得收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義務應由平臺承擔,而不可能由支付寶等第三方負責。(3月11日《每日經濟新聞》) 無論網絡主播是個人獨立操作,還是與直播平臺或經紀公司簽約,都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繳納相應的個稅。至于部分主播在多個平臺上直播,還有商業演出、網絡銷售商品等行為,存在收入分散的情況,則可以通過實名制注冊、直播平臺對接稅務部門、全網絡數據匯總、主播個人申報等方式,實現對主播收入狀況的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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