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濟南有不少因駕駛證記滿12分需要參加學習的駕駛員去車管所咨詢“應該在哪學習”。對此,濟南歷城交警車管分所民警介紹說,滿12分學習只能在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行為地進行,所謂“違法行為地”是指被記滿12分的最后一次交通違法地點。
前幾天,在濟南工作的泰安市民董先生因駕駛證被記滿12分,到歷城車管分所報名學習,但他卻被工作人員告知不能在濟南參加學習考試。原來,董先生的駕駛證是在泰安考的,記滿12分的交通違法是在濰坊。盡管他平時一直在濟南工作,但根據全國統一規定他只能到泰安或濰坊的車管所學習。近期,像董先生這樣在外地工作,因駕駛證被記滿12分到車管所咨詢的人還有不少。
對此,濟南歷城車管分所副所長張建新介紹說,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范》,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參加交通安全法學習并考試。其中,“違法行為地”指的是記滿12分的那次交通違法地點。舉例來說,一名駕駛員在6個地級市分別被記2分,那么只有最后一次被記2分的市才算作“違法行為地”。
如今信息互聯互通這么發達,能不能推出便民措施就近學習呢?張建新說,公安部的規定非常明確,駕駛證核發地或違法地二選一,而且這項業務屬于“不可委托代辦”范圍,其他地市的車管所無權受理。近期,山東省交警總隊也專門下發通知,明確要求各地車管所對不符合要求的滿分學習者不予受理,對之前已違規受理但未辦結的異地滿分學習考試一律立即退辦,不得繼續后續業務。
交警部門建議,如果長期在某地生活、工作,最好辦理駕駛證轉入,當然前提是駕駛證狀態為“正常”。像上面提到的董先生,駕駛證記滿12分的情況下就無法轉入,他需要在泰安或濰坊參加學習并考試合格后,駕駛證才能轉入濟南。記者 賀輝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