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 賀輝
大眾網濟南2月17日訊 今天下午,記者從山東省檢察院獲悉,近日棗莊市農業局原局長馬士允、青島市節能監察中心原主任周天軍等10人涉嫌職務犯罪,分別被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依法宣判等依法追究責任。
近期,山東省因涉嫌職務犯罪被依法追究責任的10人為:
棗莊市嶧城區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棗莊市農業局原黨委書記、局長馬士允(正縣級)涉嫌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提起公訴;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對德州市重點建設投資公司原總經理王立新(正縣級)決定逮捕;
原日照市東港區政協副主席、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王文軍(副處級)受賄案,經該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王文軍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五十萬元;
青島鐵路運輸檢察院對青島三海統盛商貿有限公司原負責人呂付良涉嫌行賄犯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對青島市發展和改革委重點辦原調研員譚峻(縣處級正職)決定逮捕;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濫用職權、受賄罪對青島市節能監察中心原主任周天軍(縣處級正職)決定逮捕;
日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罪對五蓮縣發展和改革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李世彬決定逮捕;
利津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利津縣汀羅鎮衛生和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財務科原科長賈國光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偵查,并采取強制措施;
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淄川大隊寨里中隊原協勤員成婷婷受賄一案,經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成婷婷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并提起公訴的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周村大隊高塘中隊原協勤員宋杰受賄一案,經淄博市淄川區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宋杰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該判決現已生效。
[編輯: 張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