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島近日發布農村氣象服務辦法,記者從市新聞辦的發布會上獲悉,該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市、區(市)人民政府在糧食主產區、林果種植區、特色農業區等區域,需按照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站點標準化要求,建設作業站點,配備作業裝備和專業化作業隊伍。
青島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藍海華說,近年來,隨著青島城市化的發展和農民生產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抵御災害性天氣的能力普遍增強。但是,由于臺風、暴雨、干旱、冰雹、大霧、寒潮等氣象災害在青島還是時有發生。災害性天氣對農村地區生產和生活仍然產生直接、嚴重影響 ,特別是農業生產對天氣依賴性仍然很強,“靠天吃飯”的現狀還沒有從根本上改變。
青島將開展富有地方特色的現代農業氣象服務,針對不同農時季節的農用天氣預報、不同氣候農村季節農作物種植、春耕春播等關鍵農時 、農事活動提供的特色服務等農村氣象服務以及如何提供氣象服務,《辦法》分別做了明確規定。建立健全農村氣象服務體系,推動農業氣象服務體系納入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根據區域需求,建設自動氣象監測站網,按照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要求,建設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配備作業裝備和設施,并做好相關維護與管理工作。《 辦法》做了明確規定。
為能夠及時獲得氣象臺站發布的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信息,及早采取防御措施,有效防御氣象災害及其引發的洪澇災害、地質災害等次生、衍生災害,依據《氣象災害防御條例》等規定,《辦法》規定了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協助鎮人民政府對氣象協理員 、氣象信息員進行氣象業務知識培訓,及時向農村氣象服務站和氣象協理員 、氣象信息員發布相關氣象信息。農村氣象服務站和氣象協理員 、氣象信息員應當及時接收、傳播相關氣象信息,協助鎮政府和區(市)氣象主管機構做好氣象災害防御、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通過氣象協理員和農村氣象信息員 ,把將要發生或者正在發生的嚴重程度和緊急程度不同的災害性天氣及時告訴廣大老百姓,以便及時組織廣大村民適時采取恰當的防御措施,避免和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
據介紹,近年來青島農村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產業化企業等新興農業規模化經營主體發展迅猛,而上述經營主體對氣象信息服務更加依賴,不僅要求防災減災,更重要的是如何利用天氣信息合理布局農業生產 、提高農業生產效益,這都需要更加精細化的專項氣象服務。而專項氣象服務又不在農村公共氣象服務范疇內,因此,《辦法》做出了對需要專項服務的,在經鎮人民政府確認,報經區(市)人民政府核準后,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提供的規定。
《辦法》規定了鼓勵從事糧食生產等重要農產品供給的農業合作社、農村種植養殖大戶參加農業氣象災害風險保險,所需保險費用可以由區(市)人民政府予以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
城市信報記者 劉金震
(來源:半島網-城市信報) [編輯: 劉曉明]